會員專區

  • 會員帳號:
  • 會員密碼:
  • 帳號預設為身份證後9碼
    (不需英文字母)
    密碼:出生年月日(例如:2007/07/15)
  • 登入 忘記密碼
廣告 廣告 QRcode

診治規範

Kaohsiung Breast Cancer Prevention and Education Society

抗癌瘤藥物 Antineoplastics drugs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

發文字號:健保審字第0970012751號

「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」修正規定

第9章 抗癌瘤藥物 Antineoplastics drugs

(自97年12月1日生效)

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

9.17. capecitabine(如Xeloda):(88/10/1、91/4/1、92/6/1、93/8/1、96/9/1、97/12/1)

  1. capecitabine與docetaxel併用於治療對anthracycline化學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。
  2. 單獨用於對taxanes及anthracycline化學治療無效,或無法使用anthracycline治療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。
  3. 治療轉移性結腸直腸癌的第一線用藥。(92/6/1)
  4. 第三期結腸癌患者手術後的輔助性療法,以八個療程為限。(96/9/1)
  5. 5.capecitabine合併platinum可使用於晚期胃癌之第一線治療 (97/12 /1 )

9.17. capecitabine(如Xeloda):(88/10/1、91/4/1、92/6/1、93/8/1、96/9/1)

  1. capecitabine與docetaxel併用於治療對anthracycline化學治療無效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。
  2. 單獨用於對taxanes及anthracycline化學治療無效,或無法使用anthracycline治療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病患。
  3. 治療轉移性結腸直腸癌的第一線用藥。(92/6/1)
  4. 第三期結腸癌患者手術後的輔助性療法,以八個療程為限。(96/9/1)

備註: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。